按照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-2023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助〔2022〕10号)要求,依据《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<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精神,学校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评审工作,从2020级、2021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,依据学习成绩、道德风尚、专业技能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评审通过韩雪杰等267名学生,评选对象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。
现将拟推荐获得2021-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267名学生进行公示。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9日。凡对拟推荐学生有异议者,请于11月9日17时之前,来人或来电向校学生部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。
联系电话:6656532,6643235。
附件:2021-2022学年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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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1月2日